「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唐崇榮牧師印象記             董挽華
 
http://www.freewebs.com/stemitw/revton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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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擱與現象學還原之概念 英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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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胡塞爾(Edmund Husserl,1859-1938)的現象學哲學一向都以晦澀艱深見稱。他的思想經歷過多次大大小小的變化,加上他的隨筆(以速記碼「速記」的大量原稿),講演記錄與著作數量之龐大,與及他思想的創新性,要真正掌握他奇詭而錯綜複雜的思想睿識真是殊不簡單。在此我並不假裝自己有能力對胡塞爾現象學作出任何深刻的批評,而只是希望對胡塞爾思想其中的一條線索,盡量用清晰明白而有系統的方式表述出來,只求對胡氏能有一確當的瞭解為已足。


對胡氏生平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他早年唸書時研究科學(特別是數學),而由於他本人的求知欲迫使他非常喜歡探問知識的基礎(foundation)問題,因而他便轉向研究哲學。開始時仍以數學哲學為他思考的出發點,努力不懈的研究令胡氏確信,只有他所創立的現象學(phenomenology)才能貫徹「哲學作為嚴格學科」(Philosophy as rigorous science)的本質要求。現象學必須達到無成見無前設的先驗,必須「回到事情本身去」(zu den Sachen selbst)。這些說法到底意義何在?本文即以探討胡塞爾的「現象學還原」(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概念作為主題而加以闡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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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ecs.nctu.edu.tw/record/ec2-6/paper2.htm

搖滾、龐克、重金屬、迪斯可、饒舌、嘻哈、迷幻浩室、青少年叛逆文化、流行音樂、唱片工業,近年的音樂社會學與文化研究已就這些標題產出了相當可觀的文獻。本文將不在這些標題的層次談論音樂,而打算以同為感官聽覺的兩面界分:音樂/語言、音樂/噪音,作為評論的軸線。第I節討論音樂與語言之間的界分與關係,第II節速描「高雅文化模式」音樂肅靜噪音的過程,第III節略評流行樂類噪音的挑釁與被收編,第IV節評論John Cage的噪音實驗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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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全文網頁:http://www.cecs.nctu.edu.tw/record/ec2-6/paper1.htm

希臘佛陀:從一個雕像造形的旅程論博物館與藝術史的神話創作
Greek Buddha: On the Journey of an Icon and the Mythopoesis of Museum and Art History

For something genuinely new to begin, the vestiges and ruins of the old cycle must be completely destroyed. -- Mircea Eliade
By displaying what had gone before and making an ornament of it, you destroyed its potency. -- Penelope Lively
Myth hides nothing: its function is to distort, not to make disappear…Myth is speech stolen and restored…it is a robbery by colonization…Myth does not deny things, on the contrary, its function is to talk about them; simply, it purifies them… it turns them into speaking corpses. -- Roland Bart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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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神學 (Theology) 基督教倫理 (Christian Ethics)

作者:關啟文 香港浸信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

Kai-man Kwan received his D. Phil. from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He is an assistant professor of the Department of Religion and Philosophy, 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His current research interests include religious experience, philosophy of science, philosophy of religion, epistemology, and ethics.

ABSTRACT

This is the second paper of a series on the dialogue between Christianity and the postmodern view of self. In the first paper, I delineate the postmodern view of self and point out its various shortcomings. In this paper, I first explore Kierkegaard’s view on becoming a self before God. I argue that his dialectical view of self as the synthesis of the finite and the infinite avoids both the arrogance of modernism and the despair of postmodernism. Then I explain several significant aspects of the Christian view of self in contrast with both the modern view and the postmodern view:

1) In line with postmodernism, Christianity acknowledges the fragility of self.
2) However, in contrast with postmodernism, the Christian doctrines of creation, redemption and incarnation provide a basis for the value and identity of the human self.
3) Knowledge of God is inseparable from self-knowledge.
4) Oneself ’s fidelity to the other helps create the self of the other and his own self.
5) Jesus Christ’s self-emptying shows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losing oneself and gaining oneself. A self centered around Christ is therefore a self centered around self-giving love. It is not necessarily oppressive (pace postmodernism).
6) A Christian self can be open, creative and forever self-transcending.

Finally, I argue that the problem of the true self is very hard to solve given the death of God. This explains the predicament of postmodernists over the issue of 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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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宗教走入生活


宗教人類學

哈佛大學神學博士 蔡彥仁 主講 



宗教人類學的基本原則

  人類學本身涵蓋廣泛、運用很廣,可和其他學科合起來,例如民族誌人類學、社會人類學、醫藥人類學、心理人類學等。其中民族誌在古代就有,基本上是人到外國旅行看到風俗習慣、宗教特徵與自己的國家不同,抱著好奇的心態將它記錄下來而產生的,民族學就是要用很多民族誌作研究。

  宗教人類學有幾個基本原則:

  一、尋找普遍法則:宗教人類學和宗教社會學類似,相信社會中有一套可運作的法則在運作,族群與族群間有共通結構,這種具普遍性的法則是宗教人類學的假設。

  二、側重宗教功能:宗教人類學和宗教社會學一樣,偏重功能,但取向不同。例如很多部落發生了一些自然災害,或是某人發生事情,族人認為會為整族帶來危難,便會做一些大眾都要參與的特定儀式,這樣才能化解厄運。宗教人類學者假設儀式有此功能。

  三、以非文字宗教為主要對象:宗教人類學家多以原始部落為研究對象,因此以非文字宗教為研究的主要對象。

  四、偏向宗教起源問題:許多宗教人類學家在研究宗教的起源時,非常注重神話,在原始部落中是儀式相傳而來,其源頭都是神話,許多部落都認為他們的祖先是神或與神有密切關係的超人英雄。

  五、方法──觀察、記錄、分析:宗教人類學方法就是要觀察、記錄、分析,所謂「田野調查」, 就要實地到某地觀察過程、背景、參與者、功能.... 再用一解釋方式作一種判斷。這是現在人類學者常在做的。


神話、象徵、儀式

[馬林諾夫斯基──神話、法術有穩定社會的功能]

  在宗教人類學乃至一般人類學中,馬林諾夫斯基( B.Malinowski )是非常重要的人類學家,他長期居住在印尼的一個島嶼,觀察當地土著的生活,包括貿易與家居行為,他的觀察結果可用「功能論」來概括,因此他被稱為「功能學派」。

  首先,他反對一般所謂的進化論之說。他認為土著的思考方式不存在「前邏輯」階段,法術是為了幫助實際生活的不足,一般所說的由法術進化到宗教,而後再達到科學階段的說法是難以成立的。他發現法術、神話有很強的社會功能,這和人類學家所認為法術是低等、落後的看法不同。他站在一種同情式的了解,認為這些法術看起來雖然非常原始,神話聽起來像天方夜譚,但它們都有一種穩定、導引社會的功能,使社會有方向感,族群生活變得有意義。因此,他認為宗教與神話目的在維繫社會秩序,確保一個族群的凝聚力,或消弭族群所面對的危機(如死亡),所以他特別強調宗教具有教導社群份子與持續傳統的功能。

  在方法學上,他反對前人如傳教士、遊客之輩所做的倉促、不負責任的外緣觀察資料,對他來說,觀察者的實際參與所觀察對象的實際活動,方能更確實得到資料與結論。他特別注重神話、象徵、儀式三者的關係。因他的研究,有些宗教學家以這三者為研究對象,使它們變成不可分的研究方向。

  很多儀式由神話演進而來,儀式中各種動作都是象徵動作,和一般日常生活動作不同,例如天主教中望彌撒,主祭的神父要甩香,你不能多甩也不能少甩,有一定的次數,又為何要劃十字架?這些都是簡單的、重複的、象徵的宗教動作。中國道教的儀式最複雜,他們師徒相傳,不對外傳授,密宗中手印也是一種象徵。每個儀式隱藏著宗教意義在其中,神話、象徵、儀式是連結起來的。有一學派叫「神話、象徵、儀式學派」,就是專門研究這三者。


[李維史陀──宗教代表社會共同的心靈模式]

 李維史陀( C.Levi-Strauss )的結構主義在人類學、文學批評界仍然炙手可熱,他的基本論點是認為人類行為之後,普遍存在一個深層結構,這個結構可視為潛意識動機,它支配人類活動力之強可能更甚於人的單一意志決定,社會的建構實際上就是反應這個普存於人類心底的真實情境。

  他認為所有的社會幾乎都有一個深層結構主宰著成員的心理,形成部落共同的特徵及成員共同的情緒。這就成為組成團體、穩定社會的基礎。無論是宗教或民族,都有基礎神話,神話本身不在真假,而在它起了什麼作用。如中國人強調「黃帝是我們的共同祖先」、「我們共同流著炎黃血液」,這有一種共同分享的民族情緒的作用。這現象可從正負面來看,如柏楊批判傳統文化是大染缸,浸染其中的民族變成同一顏色;宗教人類學家則探討是什麼動力促成一族群可聚集、分享的凝聚力。

  他用心於考究原始部落的聚落分布、建築模式、藝術造形、宇宙觀等,因為在「非文字」、非工業族群所呈現的「靜態社會」,可提供更有利的結構分析,透過同一文化體系中顯露X的不同特徵的分析,可發現人類共同的「心靈模式」,李氏的用意即是利用交叉文化式比較,尋出人類共同擁有的結構法則。


[特納──宗教助人過渡「門檻經驗」]

  特納( V.Turner )的理論和李維史陀剛好相反,他反對社會是反應人類心靈模式的說法。對他來說,社會不是一種靜態的結構,而是一種不斷流動的狀態。他研究非洲部落的結果指出,儀式是一族群非常重要的社會活動,藉助儀式的進行,消弭整個部落的衝突、危機,社群的穩定由此而生。

  神話底定在每個人心裡,儀式則是將神話演出來,他把儀式當作一種過程,此過程代表社會分離和整合的過程,他認為儀式在表達一種過渡的作用,稱為「門檻經驗」,人生很多階段都是門檻經驗,如出生、成年禮、婚禮、喪禮等生命禮俗都是,在他所研究的部族中,他發現所做的生命禮俗的儀式,都是在幫助此人甚至整個族群跨過門檻,由一個世界達到另一個世界,社會之所以不是一個靜態的結構,就是因為它經常處於這種「分離與整合」的狀態,因此儀式是一種管道,它不但具有確定社會價值與秩序的?能,同時也具有抽離、顛覆社會現存體系的作用。

  成年禮就好像是灰色地帶,把人過渡到另一階段,不是穩定的,而是流動的狀態。很多宗教學家認為這種說法很有洞見,不再是一種靜態的解釋,而是用動態的眼光來看宗教。特納的人類學考究方式不僅是客觀式的冷靜分析,更是強調經驗與參與,他認為人類學者應進入被觀察對象者的情境,並得採納對方文化價值標準,方能得出有說服力的結論。


[格爾茨──宗教是一種文化象徵體系]

  一般說來, 現今宗教人類學可以結構、 象徵與系統三詞( structure, symbolsystem )涵?大致的研究方向, 格爾茨( C.Geertz )認為宗教是一種象徵體系,在人內心中建立起一種有力的、長久延續的動機、情緒,這些象徵,可藉著在人的生存中建立起一種概念,且這些概念可以附上一種神聖的氣氛,使人內心的動機、心情、氣氛感覺是非常獨特的,這是他對宗教的界定。因此,他認為「宗教是一種文化象徵體系」,這一系統由?多符號與象徵建構而成,具有「反應」及「導引」二種功能:一方面它如指標般顯 示出事物「實然」的狀態,一方面它也指導人類行為上「應然」的法則──建立起人生存所需的秩序,帶領、導引人如何做,使人效法。

  舉例來說,十字架在基督教中是最重要、突出的象徵,它所激起的宗教情緒明顯、持續、有力,在傳統中它包含著二種矛盾情緒,一是代表生死並存,二是代表光榮與屈辱。

  歷史上的耶穌被當成罪犯釘死在十字架上,對基督徒來說這是一種屈辱,當時最屈辱的懲罰就是被釘在十字架上,基督徒被懷疑成政治顛覆份子,因此他們看到十字架便想到死亡的屈辱;另一方面基督徒也知道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不是為了他自己,是為了大家而死,基督徒為此感到不安,而有很重的罪惡感。基督徒並且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化身,一個神代替人而死,且是最卑賤的死法,這是不可思議的,所以十字架在基督徒心中激起非常複雜的情緒。

  基督徒相信耶穌死後三天復活,後來因為屍體沒找到,他們相信耶穌又升天了。所以本來是屈辱的象徵,變成一種榮耀:耶穌是為了你我,且不受死亡的局限,現已超脫人間、升天了。這又使他們得到解脫,這種心靈高漲的情緒給基督徒一種正面的影響,復活帶來一種勝利,戰勝死亡對基督徒來說非常重要,把復活運用在實際生活上,你可以從一個無惡不作的人,變成一個十足的好人,這是戰勝罪惡。除此,你可戰勝仇敵及自己的壞習慣等,從個人到社會都可以用十字架來代表勝利──從屈辱變成榮耀。因此他們會結論:我們應該為耶穌而活著,這是一種生存的動機、宗教的情緒。十字架「反應」基督徒相信基督的內涵,且「導引」他們效法,去做一個勝利的基督徒。

  又如佛教中用菩提樹當作象徵,佛教學者發現很多壁畫只是描畫樹,而不描畫佛陀在樹下盤坐,因此有人說描畫一個沒有佛陀的菩提樹,比描畫佛陀盤坐樹下力量更大,這叫「有力的不在」,因為當佛陀不在時,代表他已悟道了;如果他還在,表示他還與惡魔幻相交戰。所以看到佛陀的足跡,讓人覺得佛陀是為人類的陷溺而出走,走在我們面前,使後人追隨,像佛陀一樣覺悟,而成為另一個佛陀。「不在」本身或菩提樹本身就是一個強而有力的象徵,讓人聯想到佛陀一生的事蹟,以及他利生的過程。

  格爾茨的宗教人類學被稱為「詮釋人類學」,也叫做「文化人類學」,這種說法可說較廣義地來描述宗教,它的視野較寬廣,不僅集中在儀式,而就整個大文化圈來解釋宗教,受到很多學者推崇而影響深遠。研究宗教不能脫離文化範疇,整個生活中各層面所運用的那些象徵,自然成為一種重要的體系,它們反應及導引著人們的生活,這是屬於文化式的人類學。


[瑪利.道格拉斯──潔淨的儀式在追求秩序]

  瑪利.道格拉斯( Mary Douglas )和格爾茨一樣,也是從大的文化範疇來作宗教研究,她研究早期猶太教,因猶太人背景特殊,他們的文化與宗教關係非常密切,很難分開,可以應證「宗教是一種文化體系」的論點。她不偏重在具體的神話或儀式,在《潔淨與危險》一書,她以潔淨和危險當作類型來研究,她強調各宗教傳統裡的潔淨儀式,目的是在於追求秩序,而每一儀式底下皆隱含一種象徵系統。她的用意在於透過不同文化傳統的研究,求得人類共通的象徵模式。

  她認為很多宗教團體,特別是古代希伯來人文化體系中非常注重乾淨,乾淨不是指衛生,而是宗教的潔淨,所謂乾淨代表人在生活圈的秩序,如果秩序顛倒就是不乾淨,舉例來說,拿後院的泥土放到客廳桌上,我們立刻會覺得不乾淨,為何泥土放在後院就乾淨,放在客廳就不乾淨?這是因為秩序顛倒,不乾淨時就得想辦法解除,秩序才能重新恢復。

  違反乾淨就會有危險,為社群帶來危機。猶太人非常在意生活的秩序,他們注重類別、歸類詳細。例如什麼可吃或不可吃,都分得很清楚,牛、羊肉可吃,就是不能吃豬肉、駱駝肉,因為他們認為動物如果是反芻類、腳蹄是分蹄的,那麼就是乾淨的,若違反這原則,就是不乾淨。如豬分蹄不反芻,駱駝反芻不分蹄,所以不可吃,只有羊、牛反芻又分蹄,是乾淨的,可吃的。以海產類來說,有鱗片的魚才是乾淨,無鱗片則不乾淨,鳥類若肉食的就不乾淨,非肉食的如鴿子,才乾淨。又如希伯來族群中若有人患皮膚病,一定要把他趕出去城外,現在我們將病人隔離,是基於衛生的原因,而他們則是基於宗教的理由。

  另外,男人穿女人的衣服,是絕對被禁止的,因為這樣的舉動是把秩序顛倒、易位,這是嚴重的宗教冒犯,他們把社會當成自然的象徵體系,像大自然一樣,大自然的山川星辰都有它的秩序,反應在人的社會也是如此,他們認為人間的秩序若受到侵犯是很重大的社群危機,他們會用很多宗教儀式來解除,如殺牛羊獻祭、沐浴,這些是潔淨禮,用來解除危機。

結論評述

宗教人類學已與其他領域結合,如醫藥人類學。有學者到台灣作研究,以龍山寺周圍的人為研究對象,看宗教和醫療行為對人的生活起了什麼作用?例如小孩感冒,應送到兒科治療,在傳統家庭裡便說可能是受到驚嚇,才會啼哭不停,要給他喝符水。這種醫療要從文化角度來看,既是宗教也是醫療,為何醫療和信仰可以結合?廣義地說,人類學包含社群的文化傳統,而這些文化能導引人類的生活。

  對於宗教研究,宗教人類學確實有它的貢獻,如對資料的搜集、分析,對非文字族群的橫切面觀察,對宗教實踐、活動層次的獨到見解等等。但是不可否認,此類方法也有其局限和弱點,如偏重社會橫切面而忽略歷史的延續性,多以原始部落為研究對象,這是否能適用於較複雜的工業化社會,則需進一步論證。


http://www.gaya.org.tw/magazine/47/main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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